普通轉運型急救車
主要負責恢復期病人的轉運、復查等。車內備有擔架車,為患者提供方便服務。
此類接警任務占總工作量約10%,救護車配備數量占8%。
醫療急救指揮車
指揮車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臨時移動指揮場所,主要為親臨現場的領導提供指揮調度和研究處理決策的技術環境。指揮車分為六大功能子系統,分別為圖象采集系統,顯示、存儲和控制系統,數據及視頻傳輸系統,通訊指揮系統,辦公管理系統和智能配電系統。
如果需要將逝者的遺體從外地運回家,需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操作:
方法/步驟
聯系殯儀館或者殯葬服務公司:首先需要聯系當地的殯儀館或者殯葬服務公司,了解相關的運輸政策和要求。
辦理相關手續:在將逝者的遺體運回家的過程中,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包括出具死亡證明、驗尸報告、火化證明等證明文件。這些證明文件的具體要求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而定。
安排運輸方式:根據逝者的遺愿和家屬的意愿,選擇適合的運輸方式。一般有飛機、火車、汽車等多種運輸方式可選。
保障運輸:在運輸過程中,需要確保逝者的遺體和尊嚴。如果是通過飛機運輸,需要遵守航空公司的規定,如攜帶逝者的尸體箱應符合航空公司的規定,運輸過程中應進行嚴格的包裝和封存;如果是通過火車或汽車運輸,需要遵守運輸公司的規定,確保逝者的遺體得到妥善保護。
接運逝者遺體:到達目的地后,需要及時接運逝者的遺體到喪家,并根據家屬的意愿進行后續的安排,如舉行追思會、火化儀式等。
需要注意的是,將逝者的遺體從外地運回家是一項比較復雜和敏感的事情,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和程序,尊重逝者和家屬的意愿,并盡可能保障運輸過程中的和尊嚴。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遺體處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運輸遺體必須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確保衛生,防止污染環境;(二)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者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第十四條辦理喪事活動,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禁止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