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需要進行加固和維護是因為結構功能或使用條件發生改變,構件承載力不滿足使用要求,結構損傷嚴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級。由于針對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環境特點與新建工程是不同的。這種工程的結構或構件已經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時受周邊客觀條件約束的情況很嚴重,這主要表現在:施工現場經常因生產設備、臂道和原有結構、構件的限制,導致空間狹窄、擁擠,無法施工作業;業主單位要求,施工時不影響被加固建筑物內的正常生產或生活,這更增加了施工的難度;施工前結構或構件本身就存在隱患,施工中對構件的修整更增大了破壞的風險。
1 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 2 對地下的各類管線,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對水電氣的檢查井、污水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 4 拆除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
防護措施 1 拆除施工采用的腳手架、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按設計方案搭設,由有關突然人員驗收后方可使用,水平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保持距離。 2 防護設施驗收時應類別逐項查驗,并有驗收記錄。 3 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正確使用。 4 施工單位必須依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在拆除施工現場劃定危險區域并設置警戒線和相關的標志,應派專人監管。 5 施工單位必須落實防火責任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責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采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