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 2 對地下的各類管線,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對水電氣的檢查井、污水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時,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 4 拆除工程完工后,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
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動火時,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在指定時間、地點作業。作業時應配備專人監護,作業后應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地點。拆除建筑時,當遇到易燃、可燃物及保溫材料時,嚴禁明火作業。
靜力破碎 1 進行建筑基礎或局部塊體拆除時,宜采取靜力破碎的方法。 2 采用具有腐蝕性的靜力破碎劑作業時,灌漿人員必須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孔內注入破碎劑后,作業人員應保持距離,嚴禁在注孔區域行走. 3 靜力破碎劑嚴禁與其他材料混放。 4 在相鄰的兩孔之間,嚴禁磚孔與注入破碎劑同步進行施工。 5 靜力破碎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查清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后方可繼續施工。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采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