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照明方式一般分為三種:
1、一般照明。指頂光和伸出式舞臺作為部分頂光的吊點燈環,以及葡萄架上、天橋上的照明。
2、重點照明。指面光、耳光、柱光、側光、腳光、流動光和伸出式舞臺的低角度面光、內(外)側光、轉臺流動光以及樂池內設置的供接樂譜燈的低壓插座。
3、裝飾照明。指天排光、地排光和舞臺上使用的激光效果器、追光、流動音樂噴泉以及各式電腦燈。
舞臺燈光應如何設計?
燈光顏色需根據演出的節目進行變換,烘托節目效果,燈光燈明暗和排列上,應放在節目主角上,強調主角,在配角上給與少量燈光或著暗于主角的光線。
根據劇情需要,隨時準備變化燈光的顏色、亮度。
戶外顯示屏亮度高,觀看距離較遠,并且室外的亮度高,所以要求LED顯示屏的發光點大、像素間距大,點密度較稀(多為1000~4000點/m2),發光亮度在3000~6000cd/m2 (朝向不同,亮度要求不同),可在陽光直射條件下使用,觀看距離在幾十米以外,屏體具有防熱、防風、防水、防雷等保護功能。
舞臺燈光做得好不好,與照明光器材數量、布光角度、用光的合理使用分不開。 根據導演對節目的要求,先確定燈光的數量及安裝方式,后期彩排時,根據節目效果確定燈光的角度、方向、亮度、顏色。 燈光師運用不同的布光方法處理好各種燈光的方位和亮度,創作出的藝術效果,可以為節目或演員塑造人物形象添磚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