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信貸業務種類 1、流動資金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正常生產經營周轉或臨時性資金需要的貸款。 2、固定資產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中長期貸款。 3、房地產開發貸款:屬于固定資產貸款的一種,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開發過程中所需資金的貸款。 4、個人住房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于其在轄區內購買、建造各類住房的個人貸款。 5、汽車消費貸款:銀行對借款人在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個人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6、其他消費貸款:銀行對借款人除住房及汽車外的其他大額消費而發放的個人貸款。 7、銀行承兌匯票:指銀行作為付款人,根據出票人的申請,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對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8、貼現:指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與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很多資金需求者在銀行貸款簽訂協議時顯得非常的隨意。其實這種瀟灑行為說明了他們缺乏良好的融資理財意識,往往就會在貸款時多掏利息,造成人為的“高息”。因為有些銀行的貸款形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在無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和預扣利息貸款。
給大家一些小建議,無論是何種形式的貸款,每個月按時還款都是必須的,盡量不要有延時還款的情況出現,因為大家可能不知道,延時還款即使不影響征信的情況下,也會使銀行將我們列入敏感客戶,后期銀行對于我們貸款的額度會有下調的動作,甚至會將貸款的權限將我們撤銷。
理性消費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近年來,一些消費者在個人收入無法滿足消費需求時,往往會辦理多張銀行信用卡進行循環透支消費,一旦個人賬務管理不善,可能會陷入“以卡養卡”的債務怪圈。更有甚者,少數消費者在信用卡也無法滿足自身需求時,會通過其他途徑借款,極易落入非法高利貸陷阱,終債務纏身,給個人和家庭帶來嚴重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