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工程履約保函種類:
(一)投標保函:即招投標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以擔保投標材料真實、中標后不會因不正當理由不訂立合同。擔保金額一般為招標價的3%。
(二)預付款保函:即擔保預付款會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業提供一張預付款保函給業主(開發商、保函受益人),業主即撥付同等金額的預付款給施工企業。擔保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10%-30%。
(三)履約保函:即擔保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后,能按合同履約。擔保金額一般為中標價或者合同價的10%-30%。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即擔保業主或者施工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勞動局或者建設局。
(五)質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擔保工程質量不出問題。通常質量保函的期限是兩年,擔保金額為合同價的3%-10%。
質押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質押,向債權人提供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質押履約保函的優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質押,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拿到質押物,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
保函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保證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