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約保函種類:
(一)投標保函:即招投標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以擔保投標材料真實、中標后不會因不正當理由不訂立合同。擔保金額一般為招標價的3%。
(二)預付款保函:即擔保預付款會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業提供一張預付款保函給業主(開發商、保函受益人),業主即撥付同等金額的預付款給施工企業。擔保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10%-30%。
(三)履約保函:即擔保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后,能按合同履約。擔保金額一般為中標價或者合同價的10%-30%。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即擔保業主或者施工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勞動局或者建設局。
(五)質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擔保工程質量不出問題。通常質量保函的期限是兩年,擔保金額為合同價的3%-10%。
保證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提供保證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保證履約保函的優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履約保函是由保證人出具的,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索賠,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
質押履約保函是指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質押,向債權人提供履約保函,以確保債務人能夠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質押履約保函的優點是可以提供更強的保障,債權人可以放心,因為債務人把自己的財產作為質押,一旦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拿到質押物,從而獲得損失的補償。
預付保函又稱還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在大額交易中,買方或業主在合約簽訂后的一定時間內預先需向供貨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項作為執行合同的啟動資金,由于該款項是對供貨方在履約之前所作的預付,買方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貨方拒絕履行義務或者無法履行義務,卻不退款而無端遭到損失,通常要求供貨方在買方預付之前的若干日內通過其銀行開出預付保函,由銀行作出承諾,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是無法全部履約(不管這種行為是有意的或者是無意造成的),擔保行將在收到買方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這筆與預付金額等值的款項,或者相當于合約尚未履行部分相當比例的預付金額,使買方能夠順利的收回所預付的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