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房消防要求 臨時用房主要包括宿舍、辦公用房等,施工現場還設有發電機房、變配電室、廚房操作室、鍋爐房、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等。 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建設大量辦公、住宿臨時用房,平時有大量的現場人員活動和休息。這些臨時用房一般不能按正式辦公樓、宿舍樓等設計,給施工現場消防帶來隱患。
由于在建工程施工人員較多,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現場動火作業和施工材料會增加火災風險。一旦發生火災,現場施工人員的疏散是在建工程防火設置的關鍵。因此,在建工程應盡量設置通道,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疏散,在建工程還應根據施工性質、建筑高度、建筑規模和結構特點,進行相應的消防設置。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以設計的噴霧量將氣體直接噴射到被保護物體上,在被保護物體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就地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被保護對象周圍。發生火災時,將滅火劑直接集中噴灑在被保護物上,覆蓋整個被保護物的外表面,即在被保護物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高濃度的滅火劑進行滅火。
消防噴淋頭驗收 1. 噴頭設置場所、規格 、型號、公稱動作溫度、響應時間指數(RTI)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設計噴頭數量10%,總數不少于40個,合格率應為。 2. 噴頭安裝間距,噴頭與樓板、墻、梁等障礙物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設計噴頭數量5%,總數不少于20個,距離偏差±15mm,合格率不小于95%時為合格。 3. 有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和有冰凍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采取防護措施。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4. 有碰撞危險場所安裝的噴頭應加設防護罩。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5. 各種不同規格的噴頭均應有一定數量的備用品,其數量不應小于安裝總數的1%,且每種備用噴頭不應少于10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