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的。
建筑業等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施工總承包
l 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l 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十二個類別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七、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八、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
三、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
四、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
五、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
六、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十二、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
l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或者對主體工程實行施工承包。承擔施工總承包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非主體工程或者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者勞務分包資質的其他建筑業企業。
l《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申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應當在總承包序列內選擇一類資質作為本企業的主項資質,并可以在總承包序列內再申請其他類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資質,也可以申請不高于企業主項資質級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專業工程可以不再申請相應專業承包資質。
無論企業原有資質是什么級別,增項的資質一定是從級別開始的。比如:A企業現有資質為房屋建筑總承包一級資質,想增項一個機電安裝資質,那么盡管已經有一個一級資質了,新增的機電安裝資質也要從三級(級別)開始,不能直接跨越到一級。這點是我們企業需要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