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安民告示,清除場內雜物,劃定警戒范圍。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和臨街、臨路的危險地段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夜間應有紅燈警示。在有車輛、行人通過的地方施工,要用文明禮貌的標牌、標語向周圍群眾和行人示意。
在施工現場的主要入口處,應設置施工標志牌,寫明建設單位、拆除承包單位名稱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員姓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許可證登記編號及監督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搭設臨時封閉圍欄。如果拆除現場位于主次干道兩側及城區的繁華區域和居民區的房屋建筑時,防護架的搭設應采取全封閉的形式,并應做到節點可靠、固定點合理,能滿足抗傾覆的要求。
拆除部分建筑物的墻、板、梁后,對原有建筑物的結構受力和結構平衡體系是一個破壞,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以重新建立新的結構平衡體系。支撐位置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保留一定的作業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