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木材是指已經完成原來使用功能后而被廢棄不用的木材或木制品。按不同來源主要包括:*次、第二次木材加工業(yè)產出的加工剩余物,運輸業(yè)及包裝業(yè)產生的廢棄木質材料(如木質托盤、包裝箱板、集裝箱板等),城市街道及公園等地綠化過程中修剪樹木產生的枝丫材與灌木,房屋建筑與拆遷產生的廢舊木材(包括素面模板、實木模板及覆膜三聚氰胺水泥模板、廢舊門窗、地板、橫梁、樓板、扶梯、隔板等),家庭及辦公用木制品更新換代所產生的廢舊家具(如桌椅、床、書櫥、櫥柜、木沙發(fā)等),日常生活中一次性木餐具(木竹筷、雪糕棒等),經過防腐、阻燃處理的廢棄木材,其他如淘汰的鐵路用枕木及輸變壓電用電桿等。廢舊實體木材主要包括廢舊家具、實木地板、門和窗戶的邊框、建筑工地上廢棄的建筑木方、實木托盤、實木包裝箱、房屋的檁條、梁、柱等。廢舊實體類木材占廢棄木質材料總量的2/3以上,其數量也相當可觀,由于這些木材仍然在力學強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著實體木材的性能,若對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產品附加值會更高。
現在的建筑大多不在內部使用木材了,但是在建筑過程中是需要很多的木材的,當建筑完成之后這些木材就沒有了作用,很多時候因為在建筑過程中導致木材要想二次使用很費力,所以很多工程在使用之后便拋棄了大量的木材。還有在各個木料堆,很多木料由于沒有人購買,導致長久堆積而不能再使用,也是浪費了很多的木材。在這些方面實現木材回收是一個非常需要的項目。
四、建立健全政策法規(guī)體系:
政府在廢舊木材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支持和監(jiān)管引導至關重要。政府部門應該制定相應的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范廢舊木材回收利用行業(yè)的發(fā)展。比如,可以出臺稅收優(yōu)惠、補貼等政策,激勵企業(yè)參與廢舊木材回收利用;同時,也要加大對廢舊木材非法傾倒、焚燒等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環(huán)境和資源。
其次,填埋也是一種常見的廢舊木材銷毀方法。通過將廢舊木材埋入相應地填埋場,可以利用土壤的作用將廢舊木材處理掉。填埋方法的優(yōu)點在于操作簡單、成本低廉,但同時也存在一些缺點。首先,填埋需要大量的土地資源,對土地資源造成了浪費。其次,廢舊木材在填埋過程中可能會產生有毒物質,對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因此,在采用填埋方法銷毀廢舊木材時,需要選擇合適的填埋場,并進行防污染處理,以減少對環(huán)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