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為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會出具公證性檢測報告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獲得“計量認證”資質,否則構成違法。計量認證分為“”和“省級”兩級,分別適用于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省級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計量認證資質”按國家和省兩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或省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分別監督管理。計量認證資質與實驗室認可資質不同,他實際上源于政府授權,只對政府和工業部門下屬的國家和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證書號碼:(2004)量認(國)字(H2402)號, 認可范圍與CNAS認可范圍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發生變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發生變更的;
(三)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取消的;
(四)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檢驗檢測方法發生變更的;
(五)依法需要辦理變更的其他事項。
實驗室資質認證范圍:
ISO17025認證
CNAS認證
CMA認證
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證
計量授權認證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
國防實驗室認證
醫學實驗室認證
司法機構鑒定資質認證
實驗室設計
實驗室能力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