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療護服務的對象
2017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頒發的《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明確指出,安寧療護以終末期患者和家屬為中心,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獲得安寧療護服務:
1. 疾病終末期,出現癥狀;
2. 拒絕原發疾病的檢查、診斷和;
3. 接受安寧療護理念,具有安寧療護的需求和意愿。
目前,關于生命終末期的界定沒有統一標準,現有的醫學手段無法準確預測生存期,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都應獲得安寧療護。
醫院服務模式
醫院安寧療護適用于有難治性或復雜性的臨床癥狀,而在其他照護場所如社區、居家無法滿足其照護需求的終末期患者。醫院安寧療護為終末期患者提供跨區域、專業的、不以為目標的綜合醫療服務,解決危急重癥和疑難復雜癥狀,滿足患者和家屬心理、社會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醫院安寧療護病房服務對象一般為:診斷明確且病情不斷惡化,現代醫學不能,屬不可逆轉的慢性疾病終末期,預期存活期小于6個月的患者。
社區服務模式
社區安寧療護為終末期患者提供住院醫療機構、門診及居家模式相結合的安寧療護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安寧療護服務,應當到本區縣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為終末期患者及家屬提供住院、門診、居家基本服務,滿足患者及家屬在身體、心理、社會及精神方面的需求。
舒適照護
隨著死亡腳步的臨近,終末期患者的癥狀更加惡化,會出現呼吸困難、喉間痰鳴音、神志不清、指甲蒼白或發紺、出冷汗、四肢厥冷等癥狀。因此,為終末期患者提供舒適照護是安寧療護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舒適照護包括:環境的管理;床單位的管理;口腔護理;腸內、外營養護理;靜脈導管維護;留置導尿護理;會陰護理;協助沐浴和床上擦浴;床上洗頭;協助進食飲水;排尿、排便異常的照護;臥位的護理;體位轉換;輪椅與平車的使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