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甲級專業類機構:
1、綜合技術資源
(1)建筑單位有獨立法人,資本金不少于400萬元人民幣;
(2)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經省級建設主管行政部門批準;
(3)建筑施工企業專職負責人應具備高級技術職稱,熟悉檢測業務,并具有10年以上檢驗或工程管理的經歷,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本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檢驗管理的經歷。工作人員不得少于30人,技術人員不低于全體人員的60%,其中:中級技術職稱人員以上(含)不低于30%,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含)不低于15%,有滿足專業要求的注冊執業人員:檢測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65歲,60歲以上檢測人員不超過該專業檢測人員規定數的1/3。(參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
建筑施工單位具有主體結構、鋼結構專業甲級資質要求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3人,無損探傷III級人員不少于2人;地基基礎專業資質要求一級注冊巖土工程師不少于2人;通風與空調專業資質要求一級注冊設備工程師1人。
建設企業主體結構專業甲級資質還必須具有建筑材料專業甲級資質。
(4)環境和設備:有符合開展本專業檢驗工作獨立的試驗室,試驗室面積不小于500平米,檢驗設備必須滿足檢驗業務的要求,不得有分包項目;(見附表)
(5)開展建筑結構(含鋼結構)的專業類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關的工程材料的檢測技術資源。
2、檢測技術能力
應具備承擔本專業工程驗收需要的所有項目的檢測和評定能力。(見附表)
3、工作業績:
(1)具有10年以上(含)從事檢測經歷,無違法違規的不良記錄;
(2)參與行業/地方技術標準的編制工作。
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滿足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三)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在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與防雷、建筑、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并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四)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并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管理制度;
(五)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和良好信譽;
(六)用于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者校準,并在有效期內。
為了確保建筑物的防雷,根據建筑物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防雷檢測資質等級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級別的檢測單位在技術能力、設備配置和人員資質方面存在差異,因此,選擇合適的檢測單位對于保障建筑物的防雷至關重要。
ISO17025是實驗室認可服務的國際標準,舊版本是2005年5月發布的,全稱是ISO/IEC17025:2005-5-1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17025標準是由國際標準化組織ISO/CASCO(國際標準化組織/合格評定委員會)制定的實驗室管理標準,該標準的前身是ISO/IEC導則25:1990《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的要求》。國際上對實驗室認可進行管理的組織是“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由包括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CL)在內的4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