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縮寫CMA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163號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3月2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為了規范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取得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檢測機構,可按證書上所批準列明的項目,在檢測(檢測、測試)證書及報告上使用本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規定說明:沒有經過計量認證的檢定/檢測實驗室,其發布的檢定/檢測報告,便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產品/工程驗收的依據,而只能作為內部數據使用。
資質認定證書內容包括:發證機關、獲證機構名稱和地址、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有效期限、證書編號、資質認定標志。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縮寫CMA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 外方投資者在中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時,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資質認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我國外商投資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