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標車,是新車定型時排放水平低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的統稱。通常是尾氣排放污染量大、濃度高、排放穩定性差的車輛。 按排放限值比較,一輛黃標車的排放量分別相當于5輛國Ⅰ、7輛國Ⅱ、14輛國Ⅲ、20多輛國Ⅳ汽油車。這類在用車經環保定期檢驗,達到相關在用車排放標準的,核發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可以上路行駛。黃標車由于單車排放高,應管控和淘汰。 在地方,“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是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因其貼的是黃色環保標志,因此稱為黃標車。
如符任何一條,即屬事故車: 1、經過撞擊,損傷到發動機艙和駕駛艙的車輛。 2、車身后翼子板撞擊損傷超過其三分之一的車輛。 3、縱梁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4、減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6、因撞擊造成汽車氣囊彈出的車輛。 7、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嚴重的焊接、切割、整形、變形的車輛。 8、車身經水浸泡超過車身二分之一,或積水進入駕駛艙的車輛。 9、車身經火焚燒超過0.5平方米,經修復仍存在隱患的車輛。
報廢車若得不到妥善處理,會對環境造成多方面的負面影響。首先,報廢車輛的發動機、變速器等部件中殘留大量廢油,如機油、齒輪油、制動液等。在非法拆解或隨意丟棄過程中,這些廢油極易泄漏,滲入土壤,導致土壤污染。土壤中的微生物群落結構遭到破壞,影響土壤的正常功能,使土地肥力下降,農作物生長受到抑制,甚至無法耕種。
報廢車的零部件并非完全失去價值,許多零部件經過修復、翻新等處理后,仍具有可觀的再利用價值。以發動機為例,一些僅因個別零部件損壞而報廢的發動機,通過更換損壞部件、進行檢修和調試,可恢復正常工作性能,重新應用于汽車維修市場或作為備用發動機。據統計,經過專業再制造的發動機,其性能可達到新發動機的 90% 以上,而成本僅為新發動機的 50%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