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是婚姻關系的核心證明,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若結婚證丟失,可前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相關證明。此外,對于事實婚姻,雖現行法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認定,但在特定歷史時期形成的事實婚姻,需收集能證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證據,如共同居住的水電費繳費記錄、鄰居證人證言等。
子女撫養(yǎng)相關材料:子女出生證明明確其身份信息及父母關系。了解子女日常撫養(yǎng)情況,如主要照顧者、教育支出承擔情況等。若子女已滿 8 周歲,其關于跟隨哪方生活的意愿表達至關重要,可通過談話錄音、書面聲明等方式固定。此外,雙方的收入證明、居住環(huán)境證明,用于評估撫養(yǎng)能力。
夫妻感情狀況證據:若存在出軌行為,聊天記錄、照片、視頻等可作為證據,但需注意獲取方式的合法性。家庭暴力的報警記錄、醫(yī)院診斷證明、傷情照片能證明暴力事實。分居證據如分居協(xié)議、租房合同、居委會證明等,可用于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其他特殊情況資料:若有婚前財產協(xié)議或婚后財產約定協(xié)議,提供協(xié)議原件,明確財產歸屬約定。對于一方的債務,需明確債務性質,如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借條、借款合同、轉賬記錄等可輔助判斷。若一方存在重大疾病,相關醫(yī)療診斷證明及費用支出憑證,在財產分割時可能會有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