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構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填寫機構的全稱,與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書等證照上的名稱一致。
機構性質:說明機構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具體性質。
法定代表人:填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等信息。
注冊地址:填寫機構注冊登記的地址,應詳細到具體的門牌號。
實際地址:若實際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同,需填寫實際開展檢驗檢測活動的地址。
成立時間:填寫機構依法成立的日期。
聯系方式:包括機構的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郵政編碼等。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申請計量認證 / 認可的受理時間一般如下:
5 個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和相關材料進行初審,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如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需要補正的,補正時間不計入受理時間。
30 個工作日完成技術評審:資質認定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應當在 30 個工作日內,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基本規范、評審準則的要求,完成對申請人的技術評審。不過,技術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現場評審(或者遠程評審),技術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資質認定期限內,且由于申請人整改或者其它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情況除外。
10 個工作日作出許可決定:資質認定部門自收到技術評審結論之日起,應當在 10 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 7 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計量認證 / 認可申請書提交的份數一般如下:
通常為一式三份:在一般情況下,計量認證申請書需要提交一式三份,比如在傳統的計量認證申請流程中,不少地區要求申請機構將申請書提交三份給相關認證部門。
部分地區要求一份:也有一些地區規定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書,如昌江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操作指南中,就要求提交《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一份。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也要求提交實驗室資質認定申請書一份。
使用條件
資質條件:只有取得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才能使用 CMA 標志。
范圍條件:檢驗檢測機構應在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結果時,才應當標注 CMA 標志。例如,某食品檢測機構取得了對特定食品中農藥殘留檢測的資質,那么在對相應食品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出具報告時可使用 CMA 標志,對不在資質范圍內的獸藥殘留檢測則不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