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等級
甲級:可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乙級:可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雷電防護裝置的檢測。
基本條件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具有滿足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且有一定數量與防雷、建筑等相關專業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并在其從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
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以及健全的技術、檔案和管理制度。
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能力和良好信譽。
用于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者校準,并在有效期內。
專業能力: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在資質認定工作中,需通過資質評審委員會采取理論考試和現場實操等方式組織開展的檢測能力確認考核。
專業與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專業應為防雷、建筑、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等相關專業。申請甲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申請乙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名。
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提交:部分地區要求先在相關政務服務網或指定平臺進行網上申報,按系統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申請材料。之后,將紙質申請材料提交至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指定地點。紙質材料應使用 A4 紙打印或復印,填寫完整、清晰,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