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與監督
年度報告制度: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從取得資質證后次年起,每年第二季度向資質認定機構報送年度報告,內容包括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執行技術標準和規范情況等。資質認定機構對年度報告內容進行抽查,將抽查結果納入信用管理。
資質延續與變更:資質證有效期為五年,單位應在資質證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原認定機構提出延續申請。在資質證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在法人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原資質認定機構申請辦理資質證變更手續。
儀器設備材料:
儀器、設備及相關設施清單,詳細列出用于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
儀器、設備購買發票復印件,證明設備的購置情況。
儀器、設備檢定或者校準證書復印件,確保儀器設備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專業能力: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在資質認定工作中,需通過資質評審委員會采取理論考試和現場實操等方式組織開展的檢測能力確認考核。
專業與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專業應為防雷、建筑、電子、電氣、氣象、通信、電力、計算機等相關專業。申請甲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申請乙級資質時,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一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三名。
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提交:部分地區要求先在相關政務服務網或指定平臺進行網上申報,按系統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申請材料。之后,將紙質申請材料提交至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指定地點。紙質材料應使用 A4 紙打印或復印,填寫完整、清晰,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