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穗財稅集團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專業財稅外包服務專業機構,也是目前新疆家綜合財稅外包服務集團。2012年“銀穗”商標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新疆商標”。2014年自治區工信廳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9年集團公司被國家工信部認定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20年入庫新疆自治區金融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新疆股權交易中心精選層掛牌企業。集團下屬子公司17家,包括: 銀穗教育培訓、銀穗稅務師事務所、財務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管理咨詢公司等。
行賬戶備案與稅務關聯
將銀行基本戶信息報送稅務機關備案,并簽訂 “三方協議”(企業、銀行、稅務),實現稅款自動扣繳,方便納稅申報。
賬簿設置與記賬不規范
未按規定建賬:
小規模納稅人誤以為無需建賬,僅用流水賬代替正規賬簿,不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責令限期改正。
會計科目使用混亂:
例:將 “管理費用” 與 “銷售費用” 混淆;股東個人消費計入公司 “差旅費”,導致稅務稽查時被認定為偷稅。
憑證與票據缺失:
無票支出(如向個人采購未取得發票)直接入賬,稅前扣除不合規;報銷憑證無經辦人簽字、無附件清單,導致賬務真實性存疑。
納稅申報錯誤與遺漏
逾期申報或零申報違規:
未在申報期(如每月 15 日前)完成納稅申報,按日加收滯納稅款 0.05% 的滯納金;長期零申報(連續 3 個月以上)可能被稅務機關列為重點監控對象。
稅種申報遺漏:
忽視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申報;未代扣代繳員工工資的個人所得稅(即使工資未達起征點也需申報)。
計稅依據錯誤:
例:增值稅申報時,未區分含稅收入與不含稅收入,多算或少算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預繳時,未按實際利潤額申報,導致預繳稅款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