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穗財稅集團成立于1999年,是新疆專業財稅外包服務專業機構,也是目前新疆家綜合財稅外包服務集團。2012年“銀穗”商標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新疆商標”。2014年自治區工信廳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19年集團公司被國家工信部認定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2020年入庫新疆自治區金融辦重點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新疆股權交易中心精選層掛牌企業。集團下屬子公司17家,包括: 銀穗教育培訓、銀穗稅務師事務所、財務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公司、管理咨詢公司等。
企業年報公示(每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填報內容:通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報送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東及出資情況、股權變更、財務數據、社保信息等。
重要性:未按時公示年報的企業會被列入 “經營異常名錄”,滿 3 年未處理將被列入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影響法人貸款、招投標等。
稅務登記與稅種核定錯誤
未及時辦理稅務報到:工商注冊后超 30 日未到稅務局登記,可能被處以 2000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更高。
稅種核定遺漏或錯誤:
例:未核定印花稅(如合同、賬本貼花),導致漏繳;或誤將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為一般納稅人,影響稅率適用。
未關聯銀行三方協議:未簽訂稅務、銀行、企業三方協議,無法自動扣繳稅款,導致逾期繳費產生滯納金。
稅前扣除違規
無票支出稅前扣除:
如支付臨時工工資未取得勞務發票,直接計入成本,稅務稽查時需做納稅調增,補繳企業所得稅。
超額扣除或違規扣除:
業務招待費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 5‰或實際發生額的 60%(兩者取小),超額部分未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將罰款、滯納金計入 “營業外支出” 并稅前扣除(稅法規定不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