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與備案要求
刻制公章(如企業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需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店辦理,未經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可能涉嫌違法。
個體工商戶刻章也需提供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部分地區還需稅務登記證等材料。
嚴禁私自刻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章,否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
印章使用范圍合規
不同印章用途不同:
公章:用于企業對外文件、合同等正式場合,代表企業整體意志;
財務章:財務結算、銀行賬戶操作等;
法人章:用于法人簽字處或特定財務流程(如支票蓋章);
發票章:必須按稅務部門規定刻制,用于發票蓋章,樣式需包含企業名稱、稅號等信息。
字體與樣式規范
公章、財務章等正式印章通常使用宋體、仿宋體,字體需清晰可辨,不得隨意設計藝術化字體(除非是個人姓名章等非官方印章);
發票章必須按稅務要求,在印章上刻制企業全稱及稅號,字體大小和位置需符合標準(可參考當地稅務部門模板)。
核心材料壽命
光敏印章的核心是光敏墊(感光材料),其壽命主要取決于材料耐老化性和使用環境:
正常使用場景:在避免暴曬、高溫、化學溶劑(如酒精、汽油)的情況下,光敏墊的感光層可保持 5-10 年不失效,理論蓋章次數可達5-10 萬次。
極端環境影響:若長期暴露在強光或腐蝕性環境中,光敏墊可能出現硬化、龜裂,導致印跡模糊,壽命可縮短至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