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建立并完善評審員專業技能培訓、考核、使用和監督制度。 資質認定部門應當對技術評審活動進行監督,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資質認定部門委托專業技術評價機構組織開展技術評審的,應當對專業技術評價機構及其組織的技術評審活動進行監督。
檢驗檢測機構依法設立的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的分支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取得資質認定后,方可從事相關檢驗檢測活動。 資質認定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簡化技術評審程序、縮短技術評審時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發生變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發生變更的; (三)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取消的; (四)檢驗檢測標準或者檢驗檢測方法發生變更的; (五)依法需要辦理變更的其他事項。 [1] 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增加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或者發生變更的事項影響其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的,依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序實施。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標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縮寫CMA形成的圖案和資質認定證書編號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