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正規刻章單位
必須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合法刻章企業刻制(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單”),禁止選擇無資質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備案回執》給刻章單位,由其按照備案樣式雕刻(材質可選銅、牛角、合成樹脂等,銅章防偽性)。
印章樣式必須嚴格符合規范
企業公章直徑為 4.0cm(小型企業可略小,但需符合標準),文字必須使用企業全稱(與營業執照一致),字體為宋體或楷體;
政府公章中央為,直徑根據單位級別不同有明確規定(如省級政府公章直徑 5.0cm,市級 4.5cm),禁止隨意更改樣式。
流程與公章類似,但需注意功能專屬化:
財務專用章:需標注 “財務專用章” 字樣,尺寸通常為方形(2.2cm×2.2cm),制作時需與企業稅號、名稱關聯;
發票專用章:橢圓形(長軸 4.0cm,短軸 3.0cm),必須包含企業名稱、稅號和 “發票專用章” 字樣,樣式需符合稅務部門規定;
制作后需同步在企業內部登記用途,避免超范圍使用。
光敏印章:紫、紅、藍、黑、綠五種顏色、印跡較原子印略次、自帶印油、使用方便,可反復加油使用。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用銀行印鑒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