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注意事項:嚴禁私自刻章,否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刻章完成后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被他人冒用,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善引發法律風險。
注銷或變更時及時處理印章
企業注銷、變更名稱或法定代表人時,需按規定銷毀舊印章(可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并及時更新新印章備案,避免舊印章被他人冒用。
個人若不再使用某印章,建議自行銷毀(如粉碎、鑿毀),不可隨意丟棄。
是否具備公安機關授權
正規刻章機構必須經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并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刻章屬于特種行業)。可要求機構出示該許可證,核實其經營范圍包含 “印章刻制”。
企業公章、財務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須由公安機關指定的備案單位刻制。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錄”(如搜索 “XX 市公安局 備案刻章機構”),優先從名錄中選擇。
是否要求提供合法材料
刻制企業印章時,正規機構會嚴格審核材料:
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加蓋企業公章)等。
若刻制公章以外的專用章(如合同章、財務章),可能還需提供企業內部決議文件。
個人刻制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如用于合同簽署的私章),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若委托他人代辦,需額外提供委托書。
若機構對材料審核不嚴(如僅口頭詢問、不查驗原件),甚至無需材料即可刻章,極可能為非法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