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材料劃分:可分為原子印章、回墨印章、光敏印章、紅膠印章、天然牛角印章、象牙印章、水晶印章、黃木印章、滾輪印章、銅印章、鋼印章、玉石印章等。
私自刻制公章的刑事責任:根據(jù)《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guān)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并處罰金。
行政處罰風險:即使未構(gòu)成犯罪,私自刻章也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面臨拘留(5-15 日)和罰款(200-1000 元)。
民事糾紛風險:若印章被他人冒用或濫用,可能導致合同糾紛、債務糾紛等,印章所有人需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如因管理不善導致印章被盜用,需對善意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妥善保管,規(guī)范使用流程
企業(yè)應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指定專人保管,使用時需登記審批(如填寫《用印申請表》),避免單人全程掌控印章使用。
印章存放處應可靠(如帶鎖的保險柜),定期檢查印章狀態(tài),發(fā)現(xiàn)遺失、被盜應立即報警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重新刻制并備案。
日期印章章:又叫號碼章,特殊印章架結(jié)構(gòu)使其號碼或日期可以變動,適用于銀行用章,檢驗用章等日期或號碼需變動的印章。其號碼及章面有金屬、膠皮兩種。
廣州公安局授予印章備案定點單位,承辦黨、政、軍、機關(guān)單位、社團、外資及事業(yè)單位的公章,辦理各類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備案手續(xù)。
到達線路如下:1.地鐵11號線中醫(yī)藥大學D出口往前200即到; 2.公交車 :廣園客運站 下車即可 3.打車 或 開車 導航 “廣州邦永印章有限公司” 或“邦永印章”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