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材料劃分:可分為原子印章、回墨印章、光敏印章、紅膠印章、天然牛角印章、象牙印章、水晶印章、黃木印章、滾輪印章、銅印章、鋼印章、玉石印章等。
企業刻章需進行備案,可網上辦理或窗口辦理。網上辦理需登錄相關刻章平臺,按提示操作;窗口辦理可前往廣州市越秀區政務服務中心 3 樓公安窗口,地址是東風中路 448 號成悅大廈 3 樓,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辦理時需提交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授權書、刻章說明、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營業執照等材料。
妥善保管,規范使用流程
企業應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指定專人保管,使用時需登記審批(如填寫《用印申請表》),避免單人全程掌控印章使用。
印章存放處應可靠(如帶鎖的保險柜),定期檢查印章狀態,發現遺失、被盜應立即報警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重新刻制并備案。
是否要求提供合法材料
刻制企業印章時,正規機構會嚴格審核材料:
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加蓋企業公章)等。
若刻制公章以外的專用章(如合同章、財務章),可能還需提供企業內部決議文件。
個人刻制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如用于合同簽署的私章),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若委托他人代辦,需額外提供委托書。
若機構對材料審核不嚴(如僅口頭詢問、不查驗原件),甚至無需材料即可刻章,極可能為非法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