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刻章需進行備案,可網上辦理或窗口辦理。網上辦理需登錄相關刻章平臺,按提示操作;窗口辦理可前往廣州市越秀區政務服務中心 3 樓公安窗口,地址是東風中路 448 號成悅大廈 3 樓,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辦理時需提交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授權書、刻章說明、依法批準設立或登記該機構的證件或文件、營業執照等材料。
刻章注意事項:嚴禁私自刻章,否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刻章完成后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被他人冒用,避免因印章管理不善引發法律風險。
妥善保管,規范使用流程
企業應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指定專人保管,使用時需登記審批(如填寫《用印申請表》),避免單人全程掌控印章使用。
印章存放處應可靠(如帶鎖的保險柜),定期檢查印章狀態,發現遺失、被盜應立即報警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重新刻制并備案。
注銷或變更時及時處理印章
企業注銷、變更名稱或法定代表人時,需按規定銷毀舊印章(可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并及時更新新印章備案,避免舊印章被他人冒用。
個人若不再使用某印章,建議自行銷毀(如粉碎、鑿毀),不可隨意丟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