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以下單位或組織可以刻制公章: 國家機關:包括各級政府部門、司法機關、軍事機關等,如省、市(區)編制委員會、政府部門、法院、檢察院等。 人民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以及其他經依法批準成立的人民團體。 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如各類行業協會、基金會、民辦學校、民辦醫院等,需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登記證書。 企業單位:涵蓋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刻制公章。 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機構、醫療機構等,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證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刻制營業印章,按公章管理范圍管理。 其他組織:如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村(居)民委員會刻章需持成立批文等,業主委員會刻章需提供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的《備案證明》。
刻公章必須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合法刻章單位進行刻制,具體流程如下: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經辦人辦理,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 選擇刻章機構:選擇經公安機關審批許可,具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章店。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給選定的刻章機構,填寫刻章申請表格,詳細注明公章的內容、樣式、材質、尺寸等信息。 審核備案:刻章機構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將相關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會對公章的樣式、規格等進行審核,確保符合規定。 刻制公章:經公安機關備案通過后,刻章機構按照規定的樣式和標準進行公章刻制。刻制過程嚴格遵循相關規范,確保公章的清晰度、完整性和防偽性。 領取公章:公章刻制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刻章機構領取,并辦理交接手續。
私章等非備案印章:如果是普通的私章,采用激光刻章通常 1 天內可以完成。而手工篆刻的石料章,所需時間相對較長,一般需要 3-7 天,對于一些復雜的防偽印章,所需時間可能更久。
備案與交付(公章類) 備案登記 刻章店將公章信息(如印模、企業信息)上傳至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系統,生成備案編號,部分地區會發放《印章備案回執》。 交付與核對 企業領取印章時,需核對備案信息與實物是否一致,確認無誤后簽字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