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區板料企業注銷清算納稅審核報告
匯算清繳清繳所得稅
服務介紹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服務依據
1.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與企業財務報表有關項目的數字是否相符,各項目之間的邏輯關系是否對應,計算是否正確。
2.納稅人是否按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額和結轉以后年度待彌補的虧損額。
3 納稅人是否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稅收優惠的確認和申請是否符合規定程序。
4.納稅人稅前扣除的財產損失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程序。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其分支機構稅前扣除的財產損失是否由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證明。
5.納稅人有無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完稅憑證上填列的預繳數額是否真實。跨地區經營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及其所屬分支機構預繳的稅款是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中分配的數額一致。
所需所獲材料所需材料:
所得稅繳納清單所獲材料:納稅清繳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