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共8大章節,核心條款圍繞“過程控制+法規合規+風險管控”展開,關鍵條款如下:
1. 范圍、引用文件與術語定義
- 明確“醫療器械”定義(含體外診斷試劑IVD),區分“有源/無源”“侵入性/非侵入性”產品的共性要求;
- 引用ISO9001基礎框架,但刪除了與法規無關的“持續改進”“客戶滿意”的非強制性表述,強化“法規符合性”的剛性要求。
2. 質量管理體系總要求
- 需建立文件化的質量管理體系(QMS),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SOP)、記錄表單;
- 明確體系的“過程識別”要求(如設計開發過程、采購過程、生產過程、不合格品控制過程等),確保各過程可追溯、可控制。
3. 管理職責
- 管理者承諾:需明確質量管理體系的合規目標,任命“質量負責人”(需具備醫療器械專業能力和權限);
- 法規要求識別:建立機制持續跟蹤各國醫療器械法規更新(如MDR對UDI的要求、NMPA對不良事件監測的規定),確保體系適配;
- 質量目標:需量化、可考核(如產品合格率≥99.8%、客戶投訴處理及時率)。
4. 資源管理
- 人力資源:關鍵崗位(設計工程師、檢驗員、內審員)需具備“醫療器械相關資質+培訓記錄”,確保具備履職能力;
- 基礎設施:生產環境需符合產品特性要求(如無菌醫療器械的潔凈車間、植入性產品的隔離生產區);
- 工作環境:控制影響產品質量的因素(溫度、濕度、塵埃粒子、微生物限度等),并保留監測記錄
5. 產品實現(核心操作環節)
(1)與顧客有關的過程
- 需評審客戶需求的法規符合性(如客戶要求是否違反產品注冊范圍、是否滿足標準);
- 明確合同評審記錄的保存要求(需留存至產品生命周期結束后)。
(2)設計和開發
- 全流程控制:設計策劃→輸入(法規要求、風險、客戶需求)→輸出(圖紙、規范、驗證方案)→評審→驗證→確認→轉移→更改控制;
- 核心要求:設計歷史文件(DHF) 需完整留存,證明設計過程符合要求;設計控制文件(DMR) 需明確產品生產、檢驗的依據。
(3)采購
- 供應商審核:需對關鍵供應商(如核心零部件、服務)進行“法規合規性審核”(如供應商是否具備ISO13485認證、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標準);
- 采購驗證:建立進貨檢驗機制,確保采購產品符合規定要求,保留驗證記錄。
(4)生產和服務提供
- 過程確認:對“特殊過程”(如、焊接、注塑)進行確認,確保過程穩定(需定期再確認);
- 標識和可追溯性:產品需具備標識(如UDI),確保從原材料到成品、從成品到客戶的全鏈條可追溯;
- 無菌/植入性產品特殊要求:需控制生產環境、人員潔凈服穿戴、設備記錄,避免污染風險。
(5)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控制
- 校準要求:檢驗儀器、設備需定期校準(可追溯至國家/國際標準),保留校準記錄;
- 不合格設備處理:校準不合格的設備需標識隔離,禁止使用。
6. 測量、分析和改進
(1)監視和測量
- 產品檢驗:需按規定的檢驗規程執行進貨檢驗、過程檢驗、成品檢驗,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
- 客戶反饋與不良事件:建立不良事件監測、報告機制,按法規要求向監管機構上報(如歐盟MDR要求48小時內上報嚴重不良事件)。
(2)不合格品控制
- 流程:標識→隔離→評審→處置(返工、返修、報廢、讓步接收);
- 關鍵要求:讓步接收需經授權并保留記錄,返工/返修后需重新檢驗。
(3)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 針對不合格品、客戶投訴、內審發現的問題,分析根本原因,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驗證有效性;
- 記錄需留存,作為體系持續優化的依據。
(4)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
- 內部審核:每年至少1次,覆蓋全體系,審核員需具備資質(非被審核部門人員);
- 管理評審:管理者每年至少1次評審體系有效性,結合法規更新、風險變化、客戶反饋等調整體系。
7. 風險管控(貫穿全體系的核心要求)
- 風險評估:需按ISO14971(醫療器械風險管理標準)執行,在設計開發初期識別風險,通過設計控制、生產控制等環節降低風險;
- 風險控制:風險需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保留風險管理文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控制措施記錄);
- 風險再評估:產品設計更改、生產工藝調整、法規更新時,需重新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