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保函是金融機構(銀行、保險公司等)應申請人(如市場經營戶、展會參展商、商場入駐商戶等)要求,向受益人(如市場管理方、展會主辦方、商場運營方)出具的擔保憑證,核心承諾申請人將按約定完成開業籌備、如期開業并遵守相關管理規定,若違約受益人可憑保函索賠。
準備完整申請材料
這是辦理的關鍵環節,材料不齊易延誤審核。需準備的核心材料包括:加蓋公章的《開立保函申請書》,要寫清申請人、受益人信息、保函金額等;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若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授權委托書;與保函相關的交易合同,如商鋪入駐合同、展會參展協議等,證明業務真實性;企業近期財務報表,方便銀行評估償債能力;部分銀行可能要求提供反擔保材料,如存單質押、第三方擔保等,具體依申請人信用狀況而定。
簽訂協議并繳納費用
審核通過后,申請人與銀行簽訂《開立保函協議》,協議中會明確保函條款、手續費率、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申請人需仔細核對條款。之后按約定繳納費用,一般為保函金額一定比例的手續費,費率多在 3‰ - 8‰,具體以銀行政策為準。若有反擔保約定,還需同步完成抵押、質押等反擔保手續。
領取保函交付招標人:機構確認費用到賬后,會出具電子或紙質保函。投標人領取后,務必核對金額、有效期等關鍵信息,確認無誤后交付?,F在多為電子保函,會直接發送至申請人郵箱,可下載后上傳至招標平臺,或打印后遞交,既又能避免郵寄延誤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