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建設工程合同的順利履行,工程保證擔保覆蓋項目全生命周期,根據項目各階段的不同特點分別設有不同的擔保產品,按產品用途分類,主要有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質量保函和支付保函等。
投標保函,是由擔保人為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的一種工程保證擔保。保證的主要內容為投標人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招標,并在中標后與業主簽訂合同以及提交履約保證等。一般要求在投標截止日之前提供,保函擔保的期限通常覆蓋投標有效期。如果投標人不履行招標投標階段的義務,如圍標、串標、中途撤標,或中標后不能如期簽約以及提供履約保證,在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有權要求擔保機構按照保函的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目前,我國應用最廣泛的保函即為低額履約保函,一般情況下保函金象為工程建設合同額(中標價)的2%~10% 不等。具體的金額比例因不同的發包人要求或名地政府政策不同而不同,比如深圳規定履約擔保金額不得于工程承包合同價的10%,但采用經評審的投標價法中標的招標工服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價的15%:而安徽地區,履約擔保金比例從原來的 10% 降低為 2%。
保險公司保函的種類與功能:
種類:保險公司保函種類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投標保函等。
功能:不同類型的保函適用于不同的場景和目的,如履約保函確保工程合同的履行,預付款保函保證預付款的和歸還,投標保函證明投標方的資質和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