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則規定。 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陳舊的火化設備,防止污染環境。 殯儀服務人員應當遵守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實行規范化的文明服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
中國殯葬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舊石器時代晚期。山頂洞人的遺骸周圍,撒有含赤鐵礦的紅色粉末,并有鉆孔的獸齒、石珠、骨墜等裝飾品隨葬。這幾乎是最早最原始 的土葬。隨著歷史的發展,出現了階級,殯葬文化也處處體現的階級的“三六九等”,在墓地、葬具和隨葬品等方面都有所體現。從北京猿人將洞穴上層當作生者的 居室,下層為死者的墓地。到秦始皇陵的規模及豪華程度,儼然一幅宮城都邑圖,將“事死如事生”的喪葬禮俗發揮到了。直到明、清兩代的殯葬禮儀已經形成 一套隆重而繁瑣的殯葬禮儀。
整個土葬時期,實行土葬主要是為了防止死者被野獸吃掉,同時也是為了使死者的得到永恒的安息和葬地。中國人之所熱衷土葬,一方面是人們對土地十分依賴和留 戀,此外人們還認為土地埋葬先人的形式是為死者提供了另外一個活動的空間。新中國成立以后至今,我國開始逐漸推行“火葬”。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物質文化的生活不斷豐富,人們逐步從滿足基本生活要求提升到滿足精神需求的層面。殯葬行業也從滿足人們基本的處置遺體的需求,逐步上升到滿足人們精神需求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