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級職稱評定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免冠紅底彩照6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職稱認定提供材料: ①全日制統招畢業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認定表一份; ②申報人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申請教師職稱還需提供相應級別的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③業務工作總結一份; ④兩寸近期紅色背景免冠證件照三張(認定表上各貼一張,另交一張); ⑤存檔證明或委托函一份(檔案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員提供存檔證明,檔案不在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員提供檔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職稱最初源于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