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坑監測注意事項 ——
01 控制點及基準支點的布設數量應不小于3點,布設區域為基坑開挖深度3倍以外且宜按基坑邊線四角布置。
02 各監測參數、監測對象的監測點布設應按有關規定,注意測點的數量、間距、敏感部位、后期維護及監測環境等情況。
03 監測期間應注意對現場監測對象的巡視拍照,尤其是監測后期容易產生變形區域。監測數據較大時,二次監測時應注意分析變形原因,加強對施工工況的了解和現場實地巡查。應根據現場施工進度結合監測方案及外部影響因素及時調整監測頻率。
04 監測期間對同一監測環境、監測人員、監測儀器、監測方法及監測路線的作出安排,也可抵消系統誤差影響。
05 現場工作人員應對敏感儀器進行保護,注意輕拿輕放,開機及結束時應對儀器進行檢查和數量清點(可設置儀器臺賬)。
06 如果監測數據出現異常突變或超出報警值時,應立即進行二次復測及現場檢查測點情況,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07 整理現場監測原始記錄、數據計算表格、監測報表、現場巡視記錄等。并記錄現場監測人員、計算人員、校核人員等。
08 各種監測儀器現場使用期間應按規定定期送往相關部門維修鑒定,并附合格證書等。
09 現場監測時,應每天對施工進度進行定期巡視、拍照、記錄,以便利用監測數據檢核當天的施工工況(指導施工)。
由于軟土層中基坑開挖難度大,基坑圍護成本高,一般基坑開挖之前,均會開展陸域形成、地基處理等先行工程。但隨著工程建設速度的加快,很多工程項目的工期十分緊張,往往要求基坑開挖與場地地基排水固結堆載預壓處理工程同期開展。這類基坑圍護結構設計時,對基坑開挖過程與場地地基排水固結過程中基坑內、外側的軟土強度指標的變化考慮較少。實際上,基坑開挖的同時,場地軟土層經排水固結堆載預壓處理,強度指標會逐漸增長,基坑支護設計時如采用不同開挖階段的軟土增長強度指標,將大大優化圍護結構,降低工程造價,同時也有利于基坑開挖與場地地基處理工程同步開展,節約工期。
以下為需要考慮巖土工程設計的情況:
1、如果場地周邊存在邊坡,則首先需要進行邊坡治理,排除潛在的工程危險然后才能進行擬建項目的建設,這時就需要進行邊坡支護或者邊坡治理的巖土設計。
2、為了保證基坑開挖不危害基坑周邊的環境功能,滿足主體結構施工的要求,基坑開挖前需要對開挖后基坑的支護提前進行設計。
3、當設計預計的基礎埋深位置的土層不能滿足做持力層的要求的時候,以及改變基礎埋深的造價會大于地基處理的造價情況下,需要進行地基處理的設計,對持力層范圍內的地層進行的處理,以滿足設計要求。
4、假如各種地基處理方案,地基承載力變形要求的時候都不能滿足上部結構荷載和變形的規定值,或者采用地基處理的方式不如直接采用樁基礎經濟的時候,就可以采用樁基礎,這時候就需要進行樁基礎設計。
巖土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應包括文字說明、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三部分。
1、文字說明的主要內容
文字說明的主要內容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周邊環境條件分析、巖土條件分析和參數選用、巖土施工中重點難點分析、現場監測和應急措施等。
1.1編制依據及工程概況的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一般為巖土工程設計前的準備工作中收集到的資料,與業主簽訂的設計合同,巖土工程設計所涉及到的現行規范標準
2)工程概況一般包括工程規模、用地紅線范圍、各方建設主體、建筑結構概況。還包括地下室層數、是地下室結構設計情況,包括周邊承臺、地梁、電梯井、消防水池、集水井等;
3)巖土設計等級及等級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