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稱保證書,是指銀行、擔保公司或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在申請人未能按雙方協議履行其責任或義務時,由擔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額、一定期限范圍內的某種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 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
擔保公司保函(商業保函)業務辦理流程一、委托人向擔保公司提供相關基本資料;(1)公司營業執(三證合一的);(2)企業資質證書;(3)招標文件(提供電子版);(4)中標通知書;(5)施工合同(封面、協議部分);(6) 大北京地區的實名管理通知書。
商業保函是由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具的。首先擔保公司保函和銀行保函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承擔的責任相同,可以完全互換。區分擔保公司保函和銀行保函就看該保函是誰出具的,即有相關機構的公章及相關代表人簽字或印章。額保證是指保證人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不特定債權,在限額內承擔保證責任。額保證合同不是為特定的單筆債權提供個別擔保,而是為可能發生的多筆債權提供整體擔保,因此其獨立于產生單筆債權的基礎交易合同。
我國商業保理行業發展現狀分析 商業保理發展規模 中投顧問在《2016-2020年中國商業保理行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中指出,我國新增商業保理公司數量、保理業務量和融資余額等主要指標連續多年保持成倍增長態勢。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國共有注冊的商業保理企業2514家,其中2015年新設立的商業保理公司1294家,新增企業數量是2014年的1.44倍。2015我國商業保理融資業務量超過2000億元,較2014年增長了1.5倍。按照總體開業比例20% 計算,500余家已經開業的商保理公司2015年大約服務了31500家中小企業,平均每家中小企業客戶獲得保理融資額為635萬元,商業保理正在成為中小企融資的重要渠道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