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簡稱ID。指以工學、美學、經濟學為基礎對工業產品進行設計。 工業設計分為產品設計、環境設計、傳播設計、設計管理4類;包括造型設計、機械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規劃、室內設計、UI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廣告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等。
工業設計真正為人們所認識和發揮作用是在工業革命爆發之后,以工業化大批量生產為條件發展起來的。當時大量工業產品粗制濫造,已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工業設計作為改變當時狀況的必然手段登上了歷史的舞臺。
按照藝術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 一維設計,泛指單以時間為變量的設計; 二維設計,亦稱平面設計,是針對在平面上變化的對象,如圖形、文字、商標、廣告的設計等。三維設計,亦稱立體設計,如產品、包裝、建筑與環境等; 四維設計,是三維空間伴隨一維時間(即3+1的形式)的設計,如舞臺設計等。
外觀設計亦稱“工業品外觀設計”。產品外部的藝術或裝飾性的設計。設計內容包括形狀、式樣、色彩或其組合等。不包括其構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實現產品功能為主要目的的外觀或形狀。2008年12月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的外觀設計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