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單是托運人或其代理人所使用的重要的貨運文件,其作用歸納為: 1.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締結運輸契約的憑證; 2.是承運人收運貨物的證明文件; 3.是運費結算憑證及運費收據; 4.是承運人在貨物運輸組織的全過程中運輸貨物的依據; 5.是國際進出口貨物辦理清關的證明文件; 5.是保險證明。
航空貨物運輸適合于鮮活易腐和季節性強的商品運輸。這些商品對時間的要求極為敏感,如果運輸時間過長,則可能使商品變為廢品,無法供應市場;季節性強的商品和應急物品的運送必須搶行就市,爭取時間,否則變為滯銷商品,滯存倉庫,積壓資金,同時還要負擔倉儲費。采用了航空運輸,可保鮮成活,又有利于開辟遠距離的市場,這是其他運輸方式無法相比的。
托運人托運貨物應向承運人填交貨物運輸單,并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隨附必要的有效證明文件。托運人應對運輸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托運人填交的貨物運輸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物運輸單后,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國際快遞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之間所進行的快遞、物流業務。國家與國家(或地區)傳遞信函、商業文件及物品的遞送業務,即是通過國家之間的邊境口岸和海關對快件進行檢驗放行的運送方式。國際快件到達目的國家之后,需要在目的國進行再次轉運,才能將快件送達終目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