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票人(企業)在匯票到期前將匯票送交持票人開戶銀行辦理托收→持票人填寫托收憑證,并在匯票后背書人簽章處加蓋持票人預留印鑒→持票人在匯票被背書人簽章處填寫托收行名稱及“委托收款”字樣→托收行審核匯票背書是否連續、是否存在瑕疵,審核無誤后在托收憑證第三聯加蓋結算專用章→托收行受理托收后在托收憑證聯加蓋托收行業務公章及經辦人名章后交客戶作受理回單→通過特快專遞方式將托收憑證第三、四、五聯與匯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匯票后的被背書欄理論上由每手背書人填寫,但在實務操作中到期托收的匯票后被背書欄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欄填補以前各家被背書欄。這樣做危險非常大,萬一將某家名稱填錯,需要追溯至該家由該家出具證明并在同張證明上加蓋公章和預留印鑒三個印章。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期長為六個月,在這期間,完全可能經手幾十家。一旦寫錯,需要追溯證明的時候,對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業沒有任何業務聯系,連聯系方式都無法找到,就算找到對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導致托收方無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別無它法,在填寫之前,請先凝神靜氣,或者祈禱一番。
1、再貼現利率
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組成部分,申請再貼現是商業銀行獲取資金的途徑之一,再貼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和融資方式,并一直是我國票據市場交易利率定價的基準之一。在現階段,再貼現利率只是作為票據貼現利率的定價基礎,中國人民銀行對此曾有過規定,即票據貼現利率應在再貼現利率基礎上確定加點,而轉貼現利率則不受限制,已經完全市場化,即便如此,由于貼現利率與轉貼現利率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因此再貼現利率仍會對票據市場利率定價產生重大影響。
2、相關貨幣市場利率水平
票據市場是貨幣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票據市場、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是各商業銀行人民幣資金運作的主要場所,三者之間的利率變化密切相關,由于票據業務交易成本和風險都高于債券交易,在一般情況下,票據市場利率高于債券回購市場利率,并接受債券回購市場利率變化的直接影響,且呈同方向變化。
3、市場同類產品價格水平
票據業務交易品種與方式決定票據產品的交易成本與風險,并由此設定不同票據產品的交易利率,如票據改進交易方式,減少交易成本,該產品交易利率就會下降,等等。
4、承兌匯票貼現期限和票據信用狀況
票據業務以銀行和企業信用為前提。對貼現銀行而言,通常對一些信用程度較高企業的票據采取優惠價格。同時,對有經常業務往來,并有良好信用的客戶,也采取優惠利率的方式,另外根據流動性偏好,對于不同期限、不同票面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通常采用不同的利率定價。
商業匯票是遠期票據,兼具支付和融資功能。商業匯票作為我國大宗商品貿易的主要支付手段,具有金額不限、期限長(長6個月)、融資簡捷、有銀行或大型企業作為付款保證等特點,在國內得到了廣泛應用。但在日常交易中,由于傳統商業匯票是紙質的,存在保存攜帶性較差、背書轉讓要求嚴格、流轉交易不便等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商業匯票的進一步推廣,不利于全國統一票據市場的形成。此外,紙質商業匯票還存在克隆、變造等風險。 為了解決票據業務和票據市場存在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經過充分的論證,結合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在電子票據業務的經驗,決定建設電子票據業務系統,以從根本上解決現在市場相對交易效率差,信息不對稱的特點。2009年10月28日,我國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lectronic Commercial Draft System,簡稱ECDS)正式上線,從而開創了中國電子商業匯票的新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