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拆除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的放置場所。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
爆破拆除工程應根據周圍環境、作業條件、拆除對象、建筑類別、爆破規模,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爆破規程》GB6722將工程分為A、B、C三級,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爆破拆除工程應做出評估并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爆破拆除應采用電力起爆網路和非電導爆管起爆網路,電力起爆網路的電阻和起爆電源功率,應滿足設計要求;非電導爆管起爆應采用復式交叉封閉網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導爆索網路或導火索起爆方法。裝藥前,應對爆破器材進行性能檢測,實驗爆破和起爆網路模擬實驗應在場所進行。爆破拆除工程的實施應在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領導下成立爆破指揮部,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距離設置警戒。爆破拆除工程的實施除應符合本規范第4.3節的要求外,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爆破規程》GB6722的規定執行。
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技術檔案,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管理協議書;
2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3技術交底;
4腳手架及防護設施檢查驗收記錄;
5勞務用工合同及管理協議書;
6機械租賃合同及管理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