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技工院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
高級講師資格條件
第十七條 業績成果要求
(一)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 4 項以上:
1. 積極參與學校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教學研究等工作并獲得市級以上一等獎或前 3 名,或被評為市級以上專業帶頭人,或獲得市級以上教師、教育工作者、班主任等稱號。
2. 參加市級技能競賽(學科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前 3 名,或參加省級一類以上技能競賽(學科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前 5 名。
3. 指導學生參加市級技能競賽(學科競賽)獲得前 2 名,或指導學生參加省級一類以上技能競賽(學科競賽)獲得前5 名。
4. 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累計時間不少于 60 天;或主持企業課題,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并通過驗收。
5. 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排名前 3)1 項以上,并通過驗收;或主持市級課題 1 項以上,并通過驗收;或主持校級課題 2 項以上,并通過驗收。
6. 參加市級以上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教科研評比獲得一等獎或前 3 名;或擔任市級以上示范專業或精品課程負責人;或主持校級以上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并通過驗收;或主持市級以上教學資源庫建設,并通過驗收;或主持制定市級以上技能競賽標準或競賽方案 1 個以上,并實施。
7. 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公開刊物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或參編正式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本人撰寫 3 萬字以上)1 部以上,同時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公開刊物發表本專業論文 1 篇以上;或主編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教材(本人撰寫 5 萬字以上)1 部以上,同時獨立或作為作者在公開刊物發表本專業論文 1 篇以上。
8. 作為發明人(排名前 2)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發明專利 1 項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 3 項以上。
文件中還提到,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學術專著、譯著(排名前2,本人撰寫 8 萬字以上)視同發表 1 篇核心期刊論文;主編(排名第 1)1 部或參編(排名前 5,每部本人撰寫 5 萬字以上)2 部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教材,視同發表 1篇公開刊物論文。
《*******電商基礎與運營模式研究》
《班主任班級管理*****研究》
《高職課堂教學*****研究》
《計算機基礎教學****》
《基于*****的中職英語*****》
《電氣自動化********運用》
以上是部分技工院校、中職院校教師可署名出版的學術專著選題,更多學科專業方向署名需求可詳細咨詢安排。
除學術專著可安排外,譯著、教材等亦可安排。歡迎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