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公司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轉投資不同:對于一個自然人股東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外進行投資時,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在轉投資方面則完全沒有限制,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個人完全可以通過受讓股份或購買股票的方式成為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3、民事責任承擔主體不同: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中,民事責任的承擔主體有二,一為公司,二為股東。個人獨資企業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則顯得較為單一,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條、第18條的規定,“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不同,也是本質的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債權人承擔有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對債權人則承擔無限責任。
企業稅務籌劃所具備的特點
其主要有:
(1)稅務籌劃具有合法性。表現在兩個方面:
①稅務籌劃是在法律法規的許可范圍內進行,是納稅人在遵守法律及稅收法規的前提下,在多種納稅方案中,做出選擇稅收利益更大化方案的決策,具有合法性。
②稅務籌劃符合稅法的立法意圖。
(2)稅務籌劃具有事前籌劃性。是指稅務籌劃是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來實現節稅的目的,其籌劃活動發生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
(3)稅務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是指稅務籌劃活動開展是在籌劃目標的指導下進行,只有明確了目標,才能制定具體的籌劃方案。
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
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項目稅收評估,代理制作涉稅文書。
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并、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
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在我國,任何辦理營業執照的盈利組織都要有一個固定的經營場所。不論該場所是自有的,還是租賃的。辦理營業執照時,對于自有經營場所,會計主體應提供產權證明,租賃的場所應提供出租單位的產權證書復印件及租賃協議。代理記賬機構有了辦公場所,財政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才可以上門檢查和指導代理記賬工作,同時也方便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單位咨詢和接受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