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閃系統是對直擊雷進行防御主要環節,它由避雷針、避雷帶、避雷網或三者共同組成。它的工作原理是先將雷電導向自身,再利用筋引線將雷電流導入大地。除了專設避雷裝置外,還可將建筑物頂層的金屬構件或立面作為接閃裝置。
對接閃系統的檢測內容主要包括:
1.避雷帶的材料類型和規格、敷設方式、與連接點間的焊接標準以及與引下線的焊接標準;
2.避雷針的引下線與避雷帶、網之間的等電位連接情況,是否使用金屬支架當作引下線的底座等;
3.避雷網的網格尺寸;材料類型和規格;焊接質量以及與引下線的焊接標準。
防雷檢測是一項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工作,它可以提高防雷裝置的可靠性、降低防雷裝置的維護成本、增強防雷裝置的管理水平、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從而有效地保護建筑物和人員免受雷電災害的危害。因此,建議建筑物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使用單位和檢測單位都應當重視防雷檢測工作,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設計文件的要求,采用科學合理的檢測方案和方法,定期對防雷裝置進行檢測,并及時處理檢測中發現的問題,以確保防雷工程的質量和效果。
根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建筑物的設計、施工、驗收、使用和維護等各環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防雷措施。其中,驗收和使用環節就涉及到防雷檢測工作。具體來說,防雷檢測主要應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新建或改建建筑物的竣工驗收。根據《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規定,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在竣工驗收時,應當對其防雷裝置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檢測單位、檢測人員、檢測日期、檢測項目、檢測方法、檢測結果、結論和意見等。
(2)已建建筑物的定期檢查。根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建筑物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其防雷裝置進行檢查,并出具檢查報告。檢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使用單位、檢查人員、檢查日期、檢查項目、檢查方法、檢查結果、結論和意見等。
(3)發生雷電災害事故后的原因分析。根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發生雷電災害事故后,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專家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并出具分析報告。分析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事故概況、事故原因、責任認定、處理意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