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保付反擔保函
是指對在銀行開戶的加工貿易企業,銀行可為該企業出具以中國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函。加工貿易企業在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中為免向海關繳納稅款保證金,需委托中國銀行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稅款保付保函。
海關風險保證金保函
是指企業在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中需要向海關繳納風險保證金時,向銀行申請出具以海關為受益人的保函業務。
保證是民法上的責任,是區別于物保的人的擔保,是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債務時,該第三人按照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保函是國際經濟法上的責任,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在《漢堡規則》中規定,托運人為了換取清潔提單可向承運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有效。我國海商法沒有關于保函的規定,實踐中參照以上規定。
受益人的基本資信資料。
(二)稅款保付反擔保函需填寫和提交的材料:
1.開立保函申請書;
2.開立保函協議書;
3.加工貿易合同副本;
4.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特準經營證;
5.提供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表;
6.外經貿部核準批件;
7.出口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