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票前的準備工作
封存票箱與檢查
投票結束后,需當眾封存票箱,確保選票在計票前未被篡改或泄露。
檢查票箱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開啟票箱,清點選票總數(包括有效票和廢票)。
準備計票工具
所需物品:計算器、統計表、中性筆、紅色 / 藍色標記筆、膠水 / 訂書機(用于粘貼選票存根)、放大鏡(如有模糊選票需辨認)等。
提前培訓計票人員,明確計票規則、分工(如唱票、計票、監票)和紀律要求。
注意事項與紀律要求
計票過程公開透明
允許候選人或其代表在場監督,計票結果需當眾宣布并記錄存檔。
禁止計票人員私自修改數據、泄露選票內容或干預計票結果。
爭議處理
若對選票有效性或計票結果有爭議,由監票人或選舉委員會集體討論裁決,必要時可重新驗票。
涉及法律糾紛的,需移交相關部門調查。
結果公示與存檔
計票結束后,當場公布候選人得票情況及當選名單,張貼公告并拍照留存。
封存所有選票、統計表、監票記錄等資料,保存期限按選舉規則執行(通常為 1-5 年)。
多元監督主體協同
體制內監督:
人大代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介入,重點監督計票人員履職情況、數據修改痕跡、保密措施落實等。
社會監督:
允許合法注冊的民間組織(如選舉觀察團)、公民個人申請成為監督員,憑有效證件全程見證計票。
開通舉報熱線、網絡平臺,24 小時受理舞弊線索,承諾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司法監督:
法院可應候選人或選民申請,對計票過程的合法性進行司法審查;若發現重大違規,可裁定重新計票或宣布選舉無效。
爭議處理的程序化
層級化裁決流程:
基層復核:由選區計票小組對爭議選票或數據初步核查,3 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說明。
上級仲裁:對基層結果不服的,可向縣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申請復核,由法律、統計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組,公開聽證后作出裁決。
司法終審:對行政裁決仍有異議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司法機關依據證據作出終判決。
緊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大規模計票錯誤、設備故障或舞弊證據,選舉委員會可依法暫停計票,啟動備用方案(如啟用紙質選票人工重計),并及時向公眾說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