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認證作為我國對檢測機構實施的強制性資質認定制度,主要適用于以下兩類主體:
3.1 第三方檢測機構:指獨立于生產方和使用方之外,具備公正性和專業性的社會化檢測實驗室。此類機構以向社會出具公正性檢測數據為主要職責,依法必須取得CMA認證資質。
3.2 部分第二方實驗室:指設立在企業或組織內部的檢測實驗室。若該類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需要對外提供,或用于政府監管、市場抽檢、電商平臺審核、產品認證等具有公信力要求的場景,也需依法申請并取得CMA認證。
只要檢測結果用于社會公開或具有法律/平臺效力,例如司法使用、政府采購、質量抽檢或平臺上線審核,檢測機構就必須依法取得CMA認證,方可合法出具具備公信力的檢測報告。
CMA的評審依據:
(1)2023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
(2)《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總局第163號令);
(3)《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總局39號令);
(4)特殊行業領域的補充要求;
(5)申請的檢測標準。
通過CMA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在其認定范圍內出具的報告,只在我國國內有效。六年一次的復評審,不定期的監督評審,以及投訴處理機制。即除不定期監督外,在一個證書有效期(6年)內,實驗室只需要經歷一次來自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