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與備案要求
刻制公章(如企業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需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等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章店辦理,未經備案的公章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可能涉嫌違法。
個體工商戶刻章也需提供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部分地區還需稅務登記證等材料。
嚴禁私自刻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公章,否則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
字體與樣式規范
公章、財務章等正式印章通常使用宋體、仿宋體,字體需清晰可辨,不得隨意設計藝術化字體(除非是個人姓名章等非官方印章);
發票章必須按稅務要求,在印章上刻制企業全稱及稅號,字體大小和位置需符合標準(可參考當地稅務部門模板)。
刻章看似簡單,但涉及法律、合規及實際使用的多個環節,核心原則是:合法備案、按需選擇、規范使用、妥善保管。若對具體流程不熟悉,建議先咨詢當地公安機關或正規刻章店,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風險。
光敏印章:保質期長(5-10 年),適合長期使用,核心在于保護光敏墊和正確加注印油;
原子印章:保質期較短(1-3 年),適合短期或低頻使用,需注意印油和海綿體的維護。
注意:若印章出現印跡模糊、缺墨嚴重等情況,即使未到理論保質期,也建議及時更換或維修,避免影響文件有效性。企業公章等正式印章更換時,需按規定重新備案,廢棄印章需妥善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