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作用
保護受益人權益:避免因產品 / 工程質量不達標、責任方拒不整改或賠付導致的損失,可直接向保證人主張賠償。
約束責任方履約:促使賣方 / 承包方重視質量管控,按合同標準交付產品或完成工程,減少質量糾紛。
減輕責任方資金壓力:無需凍結大額質保金,僅需支付少量保函手續費,釋放企業流動資金。
核心特點
擔保責任明確:僅在進口商未按期足額付款時觸發賠付,屬于 “第二付款人” 角色,不影響進口商正常付款義務。
降低貿易風險:出口商無需擔心發貨后收不到貨款,進口商可在收到貨物并驗收合格后再付款,平衡雙方風險。
支持靈活條款:可約定按貨物驗收進度、分期付款節點等條件觸發付款責任,適配不同貿易模式需求。
電子形式優勢:電子進口付款保函全程線上辦理,出具速度快(通常 1-3 個工作日),且便于跨境傳輸、核驗,大幅提升貿易效率。
與履約保函的核心區別
資金占用不同:履約保證金需履約方凍結或支付大額現金,資金壓力大;履約保函僅需支付手續費(通常千分之幾),無需占用大額資金。
辦理效率不同:現金保證金流程簡單但資金成本高;電子履約保函全程線上辦理,1-3 個工作日即可出具,效率更高。
風險承擔不同:保證金由履約方直接承擔資金損失;保函由金融機構承擔賠付責任,履約方僅需承擔擔保費用及后續追償責任。
保障守約方權益:為合同履行提供 “資金擔保”,避免因履約方違約導致的工期延誤、成本增加等損失。
規范交易秩序:明確違約成本,減少合同糾紛,讓雙方交易更有保障。
適配不同需求:現金形式適合小額、短期合同;保函形式適合大額、長期項目,滿足不同規模交易的履約保障需求。

